今日:201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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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消防支队党委
出台改进作风十项规定

  本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朱世伟)“党委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公务接待不准迎来送往,不摆放水果、鲜花、香烟;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时长,不开泛泛的部署会和提要求的会……”7月29日,保定消防支队党委出台改进作风十项规定,瞄准当前作风建设的重点,推出一系列刚性措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新风。

  “放下官架子,走出俗套子,立足实际为基层释压减负,问计兵心破解难题,才能营造机关务实上进的作风,激发基层谋事干事的动力”,消防支队党委经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官兵意见,会上商讨,会下酝酿,出台改进作风十项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机关要在深入基层调研、简化公务活动、大力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减轻基层负担、落实从优待警、规范考核评比、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廉洁自律、加强工作统筹十个方面严格自律。为确保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保定消防支队专门成立了改进作风专项督察组,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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