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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任建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临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由院领导带队的四个涉农检察工作队,深入全县14个乡镇150余个行政村,以走访座谈、倾听民生、查处犯罪、送法进村、化解矛盾五项措施为抓手,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村情民意,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找出服务群众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召开乡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座谈会,进村入户,访贫问苦,在乡镇、中心村设立流动检察室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了九类严重影响农村稳定和谐,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还在全县14个乡镇聘请了29名涉检信访联络员,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群众所需,使检察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的权益。坚持检察长办案制度,融合各业务部门的骨干力量,加大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建立大反贪、大渎检、大信访的办案格局,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凡是群众举报的、领导交办的、上级指定的案件,都要认真查处。在大力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一是强化预防工作的针对性,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深化预防效果。二是强化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做到“案案有建议,件件有回复”。三是强化预防工作的前瞻性,针对在政府重大项目招投标和换届选举中有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结合“举报周”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农村、法律服务到机关、到农户”等法律宣传活动,把法治宣传和预防工作做到机关、做到社区、做到农村。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在调查研究,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打击危害农村治安秩序的犯罪的基础上,重视把检察工作职能与农村实际、群众所需紧密结合起来,在预防“村官”职务犯罪方面,每年都要对部分乡镇干部、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进行法治讲座,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了广大乡村干部的欢迎。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检察院的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法律服务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还要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组织出庭观摩等业务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