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8月02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临漳县检察院
实行每案评查制确保反贪办案质量

  本报讯 (王增森)近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反贪案件评查制度,明确对办理的反贪案件,实行每案评查制度,推动反贪干警树立办案精品意识,切实提升反贪办案质量。

  实行多重审查机制。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查,发现质量瑕疵及时进行补正;其次召开局务会对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补查意见;最后由反贪局长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查。同时,根据办案情况,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对自侦办案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

  明确评查要求。评查从卷宗封面填写是否规范开始,细致检查卷宗目录,对照目录检查卷宗内容;重点检查办案程序是否完备、合法,定性是否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扎实充分。

  确保评查整改效果。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局务会讨论事项范围,形成专门的评查通报,对每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增强评查的互动性,引导干警时刻落实规范、执行规范,促进规范执法。同时在全局通报评查结果,使不规范案件成为干警执法办案的警示牌,引导干警从具体的不规范细节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促使干警养成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意识。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