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 (记者 曹永学)记者今天从省法院获悉,为切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省法院日前出台方案,在全省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
在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问题上,重点清理排查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置,挪用、出借、套用或者伪造、变造公务(警务)用车牌证等十种情况。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方案要求8月31日前完成处理。处理措施视不同情况进行:对超编制、超标准配置的车辆,交由有关部门收缴、拍卖,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调剂使用;对套用、伪造、变造的车辆牌证,交由有关部门统一销毁等。
在清理违规经商营利问题上,重点清查是否存在本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商办企业,以他人名义入股经商办企业等十种情况。
全省法院干警自查情况在其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省法院举报电话是0311-83031059。
各级法院对本院2010年以来受理的以法院干警为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从中摸查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的案件线索,并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省法院表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将及时核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持续到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