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贤) 近年来,枣强县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建设法治政府为落脚点,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县政府法治办的综合法律服务作用,通过实现“三个所有”审查,为县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保障。
审查所有县政府出台的红头文件。为确保县政府出台的文件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统一性,对所有以县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红头文件”一律由县政府法治办进行前置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予行文。今年以来,共审查县政府各类文件79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系统评价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不让一件规范性文件“带病上岗”。
审查所有县政府常务会议题。为确保县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县政府明确要求:“所有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议的部门要梳理有关意见,并撰写起草说明后,先行报县法政府制办进行系统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截至目前,共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题30余件,提出合法化和合理化建议120多条,不让一个决策“盲目出台”。
审查所有县政府拟签订的合同协议。对县政府拟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合作意向等文书都由县政府法治办前置审查。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强调既要从政府利益出发,又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当事主体利益,确保做到县政府民事行为的合法、公平和公正,不让一个行为“失信于民”。据初步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就已审查涉及土地出让、征收建设、铁路施工、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等多方面民事行为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