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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机动车检车收费标准
新标准8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三年

  

  本报讯   (记者  曹永学)7月23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费行为,我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新标准规定,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首次复检不得收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新标准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据悉,调整后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含尾气检测)收费标准从40元到100元不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等每辆收费100元,低速货车每辆60元,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每辆40元。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首次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不合格需要第三次检测的每复检一项收费10元;第三次检测仍不合格,以后再检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全额收费。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到省物价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收费证后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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