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孙永钢)近日,抚宁县以取消和接收国家、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为契机和载体,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抚宁县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加减法”,从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清理检查等方面,进一步搞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
该县从做好“减法”入手,确保该取消的切实取消。对各部门所行使的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凡国务院、省、市已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停止实施,不得违法继续审批;严禁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名义、条目、形式替代变相审批。对原有行政审批目录进行修订,确保取消事项从目录中删除。对取消的事项,强化间接、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
同时,积极做好“加法”,积极承接下放审批事项。各部门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并认真抓好实施。并及时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做好移交和衔接工作,防止管理脱节。该县还加强对行政审批职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水平。县政府法治办、纪委效能监察室、政务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各窗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承接事项及时进厅,规范审批和管理。
另外,该县还注重加强宣传引导。由各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将涉及取消、下放的事项在公示(开)栏、部门网站等载体上公布,并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良好氛围。
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审核, 目前,该县梳理出2013年第一批取消和接收下放事项共56项,其中衔接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共20项,接收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共3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并第一时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公告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