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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牛玉宽) 在家电卖场或家装市场经常会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促销人员承诺“免费安装”,但当您购买了商品后才发现,所谓“免费安装”免的只是工费,材料费还要自己掏,而其所提供的零配件价格比市场价高出几倍,针对目前存在的这种高价安装陷阱、强制消费、霸王条款等问题,石家庄市工商局近日出台了《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涵盖了包括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卫生洁具、家具等日常消费用品。对于售后高价收取材料费、霸王条款以及商家互相推诿责任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办法》中明确规定,在销售安装过程中存在二次收费行为的经营者不得使用“免费安装”“免费上门服务”等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用语;销售商要在商品销售场所设立专门柜台,将安装所需的材料、零配件实物展示,要标明各零配件的生产企业名称、厂址、规格、型号、商标等详细信息。销售商对其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及所用材料、零配件要实行明码标价;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销售人员要提前说明安装的基本方法,并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提供合理的安装方案;产品安装前,售后服务人员要出示安装材料明细单,出示相关材料和零配件。根据消费者家中的实际情况进行测量估算,填写所需材料和零配件的品种、数量及安装费用的总价,经消费者同意签字后方可安装。
《办法》还专门提出商家要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对消费者自行提供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零配件不得拒绝使用,不得以“不履行三包”“出了问题自己负责”等不合理要求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对不是因为消费者自行提供的安装材料和零配件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销售商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三包义务。
此外,《办法》中还首次明确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为商品的销售商,避免了出现问题商家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违反了以上规定,可以拨打石家庄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