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伟)记者7月8日获悉,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本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行动。
自查自纠涉及的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自即日起,全省所有通告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应按照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本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当地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拒不整改的场所,一经发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从严处罚。对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以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