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柳韶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沧州、邢台等6个设区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等17个省直部门被评定为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同时还通报了各设区市评定的32个优秀等次单位。
通报指出,201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不断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最终确定,沧州、邢台等6个设区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等17个省直部门为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通报还对优秀等次单位提出要求,希望这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工作新跨越,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优秀等次单位名单:
一、设区市政府(6个):沧州、邢台、石家庄、廊坊、唐山、张家口市。
二、省政府部门(17个):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监察厅、省商务厅、省无线电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农业厅。
三、各设区市评定的优秀等次单位(32个):
(一)县(市)政府(16个):藁城市、井陉县、平泉县、万全县、宣化县、卢龙县、玉田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涿州市、定州市、青县、武邑县、任县、巨鹿县、武安市、广平县。
(二)市直属部门(16个):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承德市地税局、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秦皇岛市农业局、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廊坊市水务局、保定市地税局、保定市工商局、沧州市地税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规划局、邢台市公安局、邯郸市国税局、邯郸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