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波)7月5日,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槐北路与民心河交叉口的一家室内游泳池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多项卫生安全隐患,游泳场被责令限期整改。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游泳池在营业中,但是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未按规定对游泳池水进行快速检测及公示,同时,也没有取得水质检测和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卫生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该游泳池的这些违规行为,使得这个游泳池的水质无法保证,来此游泳的市民无法了解水质情况,容易引发肠道疾病和传染病。由于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卫生行政执法意见书,要求其在6日内整改完毕。
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由于气温较高,游泳场所人流量较大,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近一周来,12320受理群众有关游泳场所卫生问题的投诉举报5起,卫生监督人员已经对这些举报及时作了处理。7月下旬,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将对全市游泳场所卫生信誉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对存在违法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