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孟冬 刘树奇
据报载,山东淄博王某因自己坐过了站要求公交车司机站外停车遭拒后,突然抢夺司机的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失控撞向护栏。近日,公安机关经重新调查认定,对已被行政拘留10日的王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批捕。
坐公交车时,不能干扰司机驾驶,本是小朋友都明白的道理,但是近期却频频上演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惊险场面,肇事的有男有女,以年龄上岁数者居多。6月11日,重庆504路公交车上抢方向盘的是一个40岁男子。6月15日,内江104路公交车上肇事的是一个六旬女子。而做出如此过激行为的原因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自己想中途就近下车。
我们知道,公交车有固定的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车辆一旦离开站点,哪怕只有几米距离,也不能再上下人。这其中既有对乘客安全的考虑,也有对维持道路畅通的衡量。按常理,乘客自己不慎坐过了站,多坐一站再折回来也未尝不可,没必要与司机拉扯方向盘。或许,王某之类的乘客有重要的事,发现坐过了站而着急。但是,你的事情再重要、再急,也不能无视其他乘客的安全,更不能不顾路面的交通安全,铤而走险,挑战公共安全。上述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真实地暴露出部分国人公共安全意识的淡漠,他们觉得自己不过是拉扯了司机,根本没意识到甚至压根儿不在乎给行车安全、整车乘客带来的危险,给路上不特定行人或车辆造成惊惶或危害。
上述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或许还与有关部门的重视不够、打击不力有关。去年底,重庆一男子因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导致车辆撞上人行道的树木,事后经交巡警教育,该男子道歉后离开。今年5月,天津一老人因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致使车辆瞬间失控,把另一公交车撞向对面车道,相关部门只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只要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对于这类行为相关部门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最多拘留几天了事,根本没有考虑这种行为确实有着危害公共安全的潜在可能。淄博警方后来对待王某的处置态度,值得称道,重视这类行为的示范效应,加大惩处力度,不要等到出事了、出大事了,殃及了无辜乘客的时候再去严惩,真到那时可就一切都晚了。
在倡导生态文明、提倡绿色出行的当前,保持公交车的安全畅通,是一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加大对因一己之私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奉劝极个别人,如果你逞一时之强,图一时之快,享一时之便,不顾他人安危甚至危及他人,这不仅为人们所不齿,而且还为法律所不容,势必要受到应有的惩罚。上述王某被提请逮捕的例子,就是前车之鉴,当切切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