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永学
据《南方日报》报道,7月5日,《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该征求意见稿在用人、防腐预警、财产申报和“裸官”等问题上作出了详细规定,回应了社会关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已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在提拔任职后受到行政撤职或以上处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作出处分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启动其提拔过程的倒查程序。
珠海进行的反腐立法工作,不仅仅在广东省,在全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表明,我国制度反腐开始进入实质性探索阶段。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各种“另类反腐”不断出现,“二奶反腐”首当其冲。远的不说,近期发生的,就有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因不雅视频被网络曝光而落马,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因情妇举报而折戟,以及当下网上正在热炒的女主播纪英男公开举报情人、国家档案局原副司长范悦……二奶摇身一变成为“反腐功臣”,一查一个准,命中率之高空前绝后。
“二奶反腐”虽然效率高,但绝不值得炫耀。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二奶”和贪官的利益是一致的,如果他们的利益能够调和,贪官的肮脏劣迹绝不会以这种方式暴露。所以,“二奶反腐”实在是对制度反腐不给力的一种讽喻。
正因为如此,许多社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制度反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大批大小官员因贪污腐败被绳之以法,但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有专家指出,迄今为止,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单凭查办案件就把腐败遏制住的。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
《珠海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征求意见稿),就是以地方立法治约与腐败最为直接相关的权力,以避免反腐败陷入“割韭菜”式的困境。征求意见稿涵盖了“三公”经费每年网上公布、领导干部财产异常变动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管领导关系人不得指定录用秘书或司机、“裸官”不得担任单位“一把手”或在要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等内容。
这种以立法的方式确立的制度反腐,可以避免反腐的主观臆断和运动式反腐,使预防腐败有法可依,长效操作,确实值得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