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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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交警
为事故处理注入“防腐剂”

  本报讯 (鹏志 李想)为预防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隆化县公安交警大队为事故处理工作的现场勘查、责任认定、案件审结全过程注入“防腐剂”,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合法、公平、公正,获得群众赞扬。

  现场勘查全程监控。对民警现场执法活动、事故现场物证、数据等使用执法记录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向事故当事人发放《交通事故监督手册》,强化源头防腐。

  责任认定集体决定。重大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大队班子集体研究认定责任,杜绝少数人说了算,确保认定依法、公正。一般事故责任认定实行中队、大队法治科、大队长(教导员)三级逐级审核负责制,中队报卷、法治科检审、大队考评督查,三级负责环环相扣,强化办案过程防腐。

  案件审结公开透明。事故处理程序等对外公开,诚聘社会知名人士10名,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将事故处理过程、结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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