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明
习近平同志说过,领导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领导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学习是永恒的课题。学习让我们增长才干,了解世界,开拓视界,学习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毕生,没有毕业。
要有学习的紧迫感。“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世界在变化,经济在发展,二十世纪世界大企业中到今天仍然跻身世界五百强的比率只有3%。企业的成败兴衰,关键在人才,在于知识、技术和管理诸方面的创新。没文化,真可怕。企业没文化会垮,人不学习就会被淘汰。研究数据表明,18世纪以前,知识更新速度为90年左右翻一番;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更新加速到3至5年翻一番。近50年来,人类社会创造的知识比过去3000年的总和还要多。我们看到,仅仅47年,“可上九天揽月”的梦想得以实现;从立项到深海试验,“蛟龙号”“可下五洋捉鳖”只用了10年时间。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不是要我们学习,是因为我们离不开学习。如果我们不努力提高各方面的知识素养,不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我们就没有本领,没有办法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
要有所学有所不学。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要反对。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我们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增强忧患意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提高学习能力。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党的政策、法律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要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潜规则盛行、道德滑坡、诚信缺失、贪腐严重等,这些“负能量”让人们失去信仰,让制度失去刚性,让社会难得和谐。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责,每位干警要身体力行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不为世俗所淹没。在执法过程中,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放在首位,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要认真接受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靠实绩树立检察威信,传播正能量。
要在学习中提高本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说道:“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注意到‘本领恐慌’问题。当时,党中央曾明确指出,我们的队伍里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不学习就会造成能力下降,就会导致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结合检察工作的严峻形势,如果不学习,不抓紧学习,不带着问题学习,不在实践中学习,“本领恐慌”就会从意识形态中渐渐演化为现实。当广大民众法律意识日渐提高,当异军突起的网络反腐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当两法的修订给我们工作带来机遇和挑战,检察工作要适应社会转型期的新形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认识上提高,在学习上提升,在实践中进步,在破解问题中不断前行。
要把学习作为精神追求。我们不能借口忙,忘了学习,忽视了进步。不愿学、不勤学、不真学、不善学、吃老本,归根到底是对学习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一个重视学习的人,把知识和能力的储存看得更加重要,把通过自身努力去实现自身价值视为正道;远离低级趣味,用学习对思想进行改造。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把学习贯穿于生活工作始终。谁用学习把思想空间填满,谁就比别人更容易敲开智慧之门,谁就能不断转换思维方式,优化思维过程,提高思维品质,使自己的思维元素具有辩证思维的全面、系统思维的缜密、直线思维的执著、逆向思维的睿智、发散思维的灵活。重视学习的人,自信笃定,从容自若。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形成注重学习的浓厚氛围,营造“靠学习立身、靠素质进步”的导向,激励干警人人学习、持续学习、终生学习,不断进步。
要把学习当作一种品质。我们要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追求,让学习成为一种责任,真正把自己的学习搞好,把自己的素质提高,把自己的能力提升,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为实现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梦想做出贡献。
(作者系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