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丽芳)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积极发挥案管职能作用,以规范执法提升办案效果。一是当好“过滤网”,对业务部门所办案件进行统一登记、管理。二是当好“监控器”,对统一受理的案件,填写《案件流转登记卡》,有序向相应业务部门接转。三是当好“服务器”,定期分析结案率、积案率、判决率等指标,进行报表分析和质量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当好“减压阀”,使检察业务与事务分离,降低办案成本。五是当好“质检站”,对业务部门审结的案件进行流转审理,确保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