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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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已经过去5年多了,判决书至今都没向当事人送达。是工作失误,还是其他原因——
送达判决书这么难吗?

  

  本报记者 张申 刘海兵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河间市法院于2007年立案并开庭,现在已经过去5年多了,却一直没给作为原告的我送达判决书。2011年,我发现后,便开始向法院索要判决书,法院却敷衍塞责,以种种理由推托,至今我仍未拿到判决书。我不明白,法院为什么迟迟不给我送达判决书?”前不久,任丘市辛中驿镇张庄村民吕聚宝向本报反映了一起在法院原本不该发生的事情。

  吕聚宝告诉记者,河间市郭村乡边边村的边某、言某夫妇自2001年4月起,多次向吕借款。2007年5月9日,吕向河间市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边某、言某夫妇偿还借款81万元、利息9.5万元。该案主办人是杨中随法官,2007年6月15日开庭。2011年12月份,吕到法院查询案件执行情况,才得知案件并没有到执行部门,也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吕又询问自己的代理律师王某,王律师也说没收到过该案的判决书。为了查明情况,王律师赶紧到法院查询,发现法院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中根本没有给原告(吕聚宝)及代理律师送达判决书的送达手续。为此,吕要求河间市法院向其送达判决书并立案执行,但法院不予理睬。无奈之下,2012年4月,吕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反映了有关情况,监察室查明河间市法院确实没有给吕送达判决书,遂责成河间市法院妥善处理吕的案件,办理送达判决书和立案执行的手续,但河间市法院仍没办理。后来,吕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省法院也责成河间市法院妥善办理,但河间市法院依然百般搪塞,以种种理由拖延,致使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吕聚宝认为,河间市法院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没有给其送达判决书已属工作失误,已经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发现问题后知错不改更是错上加错。吕聚宝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沧州市人民法院等上级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事件,立即纠正河间市法院的错误,依法向其送达判决书并立案执行。同时,对严重不负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针对吕聚宝反映的问题,记者与吕聚宝的代理律师王某进行了沟通了解。据介绍,在代理吕的案件中,吕并没有委托他代收判决书,所以一直以为吕已经收到判决书并申请执行了,直到吕找到他才得知吕始终没有收到判决书。之后,他的确到河间市法院进行过查询,档案显示:没有给吕送达判决书的送达手续。据王律师讲,吕为索要判决书,多次与法院交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曾调取过该案档案,查明吕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求河间市法院妥善处理。但不知为什么,吕反映的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随后,记者又向河间市法院副院长王三勇进行了核实,王三勇副院长分析原告吕聚宝应该收到了判决书,但说不清为什么法院保存的案卷中没有送达手续,不知问题出在了哪个环节。王表示尽快妥善处理此事。

  据记者了解,河间市法院于近日已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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