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建明 记者 陈兆扬)7月2日,记者从沧州市委政法委了解到,该委领导起草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冀办发[2013]1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进“三大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组织推动措施。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三大建设”作为政法维稳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等问题为核心,紧紧围绕沿海强市建设,深入开展“三大建设”,扎实推进“四项改革”,努力提升“五个能力”。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把推进“三大建设”作为提升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基础性工程,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全局。同时,从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查找、纠正影响和制约“三大建设”的突出问题;与 “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相结合,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打造一批本部门、本系统的亮点工作。
为推进“三大建设”工作开展,沧州市委政法委成立了 “三大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围绕本组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并明确责任单位、攻坚重点、完成时限、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