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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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上豪车 怎么赔

  

  本报记者 张乔

  公路上豪车出没

  

  日前,媒体又曝出一则消息,一辆劳斯莱斯和一辆标致307在高速路上相撞,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估算出来的劳斯莱斯维修费,高达273万元。

  标致307车主被吓懵了,他说:“就算不吃不喝,也无力承担。”虽然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劳斯莱斯车主159万多元,但由此又引出了撞豪车而一夜返贫的话题。

  劳斯莱斯在全球最大的市场正是中国。据劳斯莱斯公布的销售数据显示,2011年劳斯莱斯品牌汽车在华累计销量超过1000辆,较之2010年同比增长67%,而诸如宾利、保时捷、法拉利、捷豹等众多超级豪华车在中国的销量也是一年比一年多。中国越来越多的富人,驾驶着这些“天价”豪华车徜徉在中国的马路上。随着超豪华车数量的激增,而中国的马路则越来越拥挤,标致、雅阁们与豪华车难免会发生点儿故事,而它们一旦“相吻”,“天价”理赔甚至可能让人一夜变穷。

  

  “天价之吻”频频

  2012年1月3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一辆本田雅阁轻微刮蹭身价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本田雅阁驾驶人负全责,需赔偿劳斯莱斯轿车维修费用35万元,其中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上限赔付16.2万元后,雅阁车主还需承担18.8万元的赔偿费用,相当于一部雅阁车的价值。

  同年2月14日,在南京,一“90后”厨师驾驶东南菱悦轿车撞上一辆劳斯莱斯幻影限量版,估算维修得花8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才30万元,另外50万元得自掏腰包……平民车主们心里发虚:真要让咱摊上这“天价之吻”,该咋办呢?

  

  现行保险制度的缺陷

  普通车之间发生相撞事故,依照现行法规处理尚不是问题,但普通车与豪车相撞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问题,却成为普通百姓开车上路巨大的心理负担。过去车主“不怕撞到车,就怕撞到人”,现在“车主既怕撞到人,更怕撞到豪车”。

  目前我国车险中的第三方责任险规定的最高赔偿上限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等险种,撞上豪车后,平民要自掏腰包一大部分,而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区分责任再赔付的方式处理车损事件规避理赔,如果对方负全责,保险公司就不会给车主理赔。我们大部分人买的第三者责任险都以小额为主,赔偿不是很多,一旦撞了豪车承担全部责任的话,除保险赔偿外大部分还要自掏腰包,这样的赔偿足可以让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撞返贫”,甚至倾家荡产。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普通百姓如果因撞豪车无力赔偿数额超过30万元,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如此之下,宁可撞人不能撞车的心理的产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应对豪车苛以严格的责任义务

  河北暖风律师事务所主任檀立改认为, “一撞返贫”问题及延伸出的道德犯罪问题,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更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一撞返贫”,反映出目前我国有关法规及交通保险制度已不适应社会现实,需要尽快做出更改和完善。同时,豪车不仅价格不菲,其使用价值实质上也有别于普通车,它对于车主和使用者来说不仅是简单的交通工具,还是一种象征,具有一种潜在利益。豪车进入公交领域,如一种巨额流动资产投入市场,对他人和社会产生的人身及利益风险远远高于普通车。因此,对豪车进入公交领域苛以较严格的责任义务是合情合理的,也有利于实现所有车辆路权及责任的真正平等。

  

  完善保险制度 设立救助基金  

  对于如何避免产生“一撞返贫”现象,檀立改律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由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出台专门的有关豪车的条例,确定豪车认定标准(比如车型、价格等,可以适时增加变更),规定豪车进入公交领域的条件,对豪车保险及驾驶员资格等提出特别要求。

  进一步完善保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保险险种、保险费率、设立专项保险基金、强制理赔责任等制度,减轻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如保险公司针对豪车设立特定的险种,可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像美国的“无过错”制度,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谁撞了谁(即无论事故责任在谁),车祸双方都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而不需要赔付对方。还有就是 “无保险和保险不足驾驶人保险”,其意思是,若肇事者没有买保险,或是保险额不足,甚至是肇事逃逸的话,这项保险就可以赔付投保者所受到的各类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投保额较低的肇事者撞了豪车,导致其保费不足以支付豪车的维修费用,豪车的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付一笔赔偿金,大大减少甚至免除了肇事者个人所需支付的金额。

  限定撞车人的责任范围和豪车一方的最高获赔金额。如果是单纯的财产损失,法律只应当规定撞车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能追究撞车人的刑事责任,除非撞车人存在故意的情形。与此相对应,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若撞车人无能力赔付金额达30万元就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当将撞车方的最高赔偿金额限制在30万元以下,以免出现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情形。

  给“豪车”挂上醒目的红色车牌或者提示字样,让“豪车”做到恪尽提醒和注意的义务,客观上对其他车辆的驾驶人员起到提示作用,使得普通车辆驾驶人员提高注意力,尽量与豪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撞车及天价赔偿事件的发生。

  设立相关救助基金。在平民车撞豪车并负全责的情况下,由救助基金对豪车方进行支付。此外,还应由维修行业协会与物价局牵头成立评估公司,杜绝维修环节暴利,减小车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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