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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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万元“租”了一套房

  王瑞波

  2013年3月份的一天,涉县涉城镇居民陈女士正组织一帮工人装修自己新买的商品房,这套房子处于县城人口集中地,价值30余万元,几乎花掉了她所有的积蓄。正当工人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陈女士将门打开后,进来一位中年男子。该男子说:“这是我的房子,我是来收租金的……”一句话让陈女士愣在了当场,这是自己花了30万买来的房子,当时签了合同,而且装修也投进了不少钱,怎会有人来收租金?陈女士向涉县公安局报了案……

  涉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涉县涉城镇居民陈女士在2011年8月21日,以30万元价格从一名自称张玲玲的妇女手中购买“龙山居”28楼3单元商品房一套,当时签订了合同。但张玲玲查无此人,她曾给陈女士留下的手机号码也成了空号。经进一步深入调查,专案民警渐渐锁定了涉县西戌镇的张飞燕,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8日,民警经缜密部署,一举将张飞燕抓获。在铁的证据面前,张飞燕供述了其伙同丈夫王兵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民警又乘胜追击,迅速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兵抓获。

  现已查明,2011年8月,王兵、张飞燕夫妇在县城“龙山居”租赁他人商品房一套。为偿还债务,张飞燕谎称自己叫张玲玲,以急需用钱为由,将租赁的商品房以30万元价格卖给陈女士。为进一步取得陈女士的信任,张飞燕、王兵还与陈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谎称房产证没有办好。8月29日,陈女士将30万元现金通过建行支付。王兵、张飞燕提取赃款后,将20万元用于偿还欠款,10万元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兵、张飞燕已被该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因房屋买卖涉及金额相对巨大,在购买房屋时需谨慎,应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屋主相关情况,切勿相信一面之词,避免上当受骗。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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