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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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件
  3月26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保定某制药有限公司与李建设、顾云伟、孙小红、史青春(均为化名)发生劳动纠纷,安国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四人不服,上诉至保定中院。该院立案庭曹文英、冯志国两位法官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导,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由保定某制药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四人生活费、经济补偿费分别为33500元、19000元、19500元、19300元。图为当事人拿到生活费、经济补偿费后喜不自禁。                    李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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