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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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人民检察院
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加强监督

  本报讯 (张石坤)近日,景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景县司法局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采取六项举措加强监督。

  一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预先安排矫正时间,心理不稳定或家庭不稳定的,增加矫正、帮扶时间。二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引导,帮助他们树立主动改造的良好心态。三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提供公益活动项目,增强他们的社会参与感,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给予身份保护,矫正档案严格保密。五是定期对未成年矫正对象上法制教育课,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改造机会。六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未成年矫正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工作、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安心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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