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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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代表参与检察官办案过程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的有关规定。在审查批捕李丹(化名,女,17岁)强迫卖淫案中,由于其父母双亡又无其他成年亲属,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益,该院特指派有经验的女检察官办理此案,并书面通知区妇联代表到场。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应有的诉讼权利,让其阅读讯问笔录,并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按指印。图为妇联代表参与检察官办案过程。
  卢江 郭海英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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