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时波 王杨)今后,我省企业监管将按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四类,对严重失信企业,将实施高频率、高强度的零距离监管。省工商局近日出台《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地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信用评定分类企业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指,以企业基本信息、市场巡查信息和企业违法行为记录为基础,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外的企业社会信用状况为参照,根据一定标准将企业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相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综合管理制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类。A类为守信企业;B类为警示企业;C类为失信企业;D 类为严重失信企业。
对信用评价为A级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服务措施:推荐参加“河北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名商品”等有关荣誉称号的评选认定;向社会公开良好信用记录;实行重点企业走访制度,加强事务行政指导;推荐参加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选。
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下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不得推荐参加“河北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名商品”等有关荣誉称号的评选认定;视情公开其违法行为和受处罚情况。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和D级的企业,除采取以上惩戒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办理登记时依法审慎审查;公司制企业,年度检验时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实施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时,依法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按等级分类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按照其信用类别分别实施以下监管措施:A类监管。实施按需要的远距离监管,适用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级的企业。B类监管。实施低频率、低强度的中距离监管,适用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企业,重点开展责令改正回访或案后回查,检查存在问题或轻微违法违章失信行为的整改情况,帮助企业提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水平。C类监管。实施较高频率、较高强度的近距离监管,适用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重点开展案后回查,检查严重违法违章失信行为的整改情况。D类监管,实施高频率、高强度的零距离监管,适用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企业,主要开展案后回查,检查特别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整改情况。
信用修复重塑形象
对一些企业非因主观故意因素,致使评价等级降低,但在一定期限内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的,《办法》规定,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消除违法失信行为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影响,重塑企业信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信用修复:根据其违法失信行为制定、落实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整改到位的;整改后半年内未再发生违法失信行为。而有下列情形的,则不得申请信用修复: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为D级的;本评价年度内具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本评价年度内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进入破产程序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不宜实施信用修复的其他违法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