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毛蕊 通讯员 刘婷
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国内外众多媒体解读为更加注重人权。在《条例》实施近一周年时,记者走进秦皇岛市拘留所进行探访。
在监控大厅,记者通过屏幕看到,在女拘室内,4名在拘人员正在打牌;男拘室内,有的在聊天,有的在睡觉。秦皇岛市拘留所所长于利明说:“《条例》规定,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我市拘留所自成立以来就一直秉承着人性化管理的宗旨。”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12月成立以来,秦皇岛市拘留所先后获得了“秦皇岛市先进监管场所”、“河北省公安监管工作先进监管场所”的荣誉称号。
教育依靠沟通,避免硬性说教
在拘人员中脾气暴躁、行为乖张的不乏其例。去年,身高1.8米多的张某因为打架斗殴被治安拘留。收拘后,他不吃不喝,用头撞墙,还大喊腹痛。时值半夜,值班人员联系办案人员,并拨打了120。到了军工医院,张某拒不下车,坚持要去公安医院,说他的姐姐在公安医院等他,要见一面。办案人员见张某无理取闹,就将其带回拘留所,随后张某又与办案人员大吵大闹。于利明赶到所里,待张某安静后,亲自开车带张某来到军工医院。“军工医院离咱们近,能更快查明你的病情。”听了于所长的解释,张某乖乖地做了检查,结果无恙。
“讲课、训话只能起到灌输和威慑作用。只有跟在拘人员面对面地聊天、谈心,才能缓解他们的不良情绪,我们说的话他们才有可能听进去。”于利明与在拘人员的沟通时间每天都在4小时以上。
饮食注重安全,饭菜从不过夜
拘留所内人员集中起居,饮食安全卫生最为重要。秦皇岛市拘留所厨房不做粗粮饭,不用散装油,饭菜不过夜。“我们的馒头都是用面肥发的,相当好吃。有人出去了甚至还问能不能回来买馒头。”于利明话语间流露出一份自豪。此外,因为尊重在拘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所里曾经两次收到过解拘的少数民族人员送来的锦旗。
来自青海的韩某在秦皇岛市经营着几家拉面馆,因为结账的问题与4位客人动了手,被带到了派出所。韩某的家人及同族的20多人追到派出所,硬要闯进去“救人”。结果,韩某连同对方参与斗殴的人被一并送进拘留所。因为韩某等人信奉伊斯兰教,所以尽管于利明解释说一定会尊重他们的民族习惯,单独给他们起灶做饭,韩某等人还是坚决不吃拘留所提供的饮食。于利明于是置办了一套全新的餐厨用具,允许韩某他们自己做饭。这个决定拉近了于利明和韩某的距离。谈话中,韩某告诉于利明,他们正在约请更多的族人参与此事,要把事情闹大。之后的两天,于利明多次找韩某聊天,站在韩某的立场上,帮他分析事情的利与弊,终于让韩某明白了依法维权的道理,进而化解了可能引发的进一步冲突。
问题虽然不少,解决充满信心
在与于利明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自《条例》实施后,公安部又出台了与之相对应的《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对于拘留所管理的实际操作做了更细致、更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例如去年一名湖北的妇女因为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入所后,她提出自己的孩子还未满一周岁,需要哺乳。拘留所核实确有此事,根据相关规定,被拘留人如果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拘留所不予收拘。于是,所里向办案单位做了反馈。但办案民警提出异议,说此妇女一直在外打工,孩子并未带在身边,何谈哺乳?拘留所只好报请上级领导,才最后做出了对该妇女停止拘留的决定。
还有受经费、设施等各种因素的制约,有些规定,地市级的拘留所尚不能马上完全落实到位。对此,于利明表示会结合所里的实际情况逐渐完善。
记者离开时,天色已晚,询问3室的灯亮起来,一位民警正在询问在拘人员。记者注意到,询问室南北两面墙上分别安装着两个摄像头,民警和在拘人员各对着一个,他们的一举一动被实时传送到秦皇岛市公安局和河北省公安厅。拘留所每天的工作都在监控之下进行,这道监控既是监督,更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