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胜男
“原本是要去存款的,谁知竟然被人忽悠买了保险,收益竟然不如活期利息,这去哪儿说理啊?”3月18日上午,无极的朱先生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存单意外变保单
5年前,朱先生到县城某工商银行准备将自己辛苦赚来的1.2万元钱存成5年定期存款。营业员一听到他说要将钱存成定期,便向他推销起来,说她们单位新进推出一项业务,不但收益比银行定期存款高,而且还能额外得到一个万能保险。朱先生一听心动了,心想银行工作人员不可能忽悠我,于是在营业员的指导下稀里糊涂地签订了一份保险单。如今,5年过去了,朱先生拿到了自己的钱,但收益却缩了水,只有1000多块钱,比定期存款利息少,甚至比活期利息还少,再自己看看手中的保单,上面没有明确写出保险的收益是多少。这时,朱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上了当。朱先生很纳闷,自己去存款怎么变成买保险?吃亏的自己难道只能哑巴吃黄连?他又该如何维权?
无独有偶。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听说,市民刘女士去银行办理存款时,有一位穿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向她介绍“新业务”,于是在该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办理了手续。近来,刘女士家里有事想把钱取出来应急,仔细查看才发现自己“被保险”了,保险没到期不能取现,这才找到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律师了解情况后接手了此案,并与银行取得了联系,但银行方面始终称在调查中,不予答复。
□“被保险”是利益驱使
近年来,类似朱先生、刘女士这样的事情在各地屡见不鲜,不少人遭遇了“被保险”。据了解,目前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非常普遍。人们对银行信任,缺少警惕性,因此银行“捆绑销售”保险公司保单让很多人防不胜防,很容易在没弄清楚状况的情形下“被保险”,从而引发各种矛盾纠纷,侵害了群众的利益。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龙。王律师介绍,银行工作人员热衷于推销保险产品,究其根源是因为利益。现在银行业务人员通常每个月都有一定的保险指标,而做成一单保险业务所获得的提成又高于一般的存款业务。由于现在许多人对保险业务比较排斥,所以很多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保险时都会采取含糊的策略,加上储户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和本身对“银保产品”的不了解,很容易被忽悠。
□律师支招维权
王律师分析,此类案件里银行营业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王律师介绍,一旦发生类似朱先生等遭遇的,市民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材料,可通过与银行和保险公司协商退款;请求当地消协进行调解;向银监会、保监会投诉;根据合同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