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19时47分,小王报警称:他刚才在与女朋友聂某通电话时,女友的电话突然中断,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怀疑女朋友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不测,请求民警帮助。接报后,栾城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民警迅速出警,根据小王提供的线索,沿聂某上班路线展开机动搜索,在该县方西线衡井路口北侧路边发现了一辆电动车,同时听到了呼救声,路边农田内有一男一女,女孩在奋力反抗。见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
经询问,该女子正是小王的女友聂某。小聂称自己当时正在上班途中,边给男友打电话,边沿方西线自南向北骑行。行驶至衡井路路口北侧时,突然被一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随后,该男子强行将其拽至麦田内欲实施强奸。经就地突审,该男子名叫李某,元氏县人。
(俊岭 龚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