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国 马涛
他从事公证工作26年,无一错假证;他始终坚持“诚信为民、服务至上”的公证理念,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2012年,他被省司法厅评为“2010-2011年度全省优秀公证员”,2010年被评为“省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个人”,2009年、2010年均被唐山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就是迁安市公证处主任全志国。
全志国担任公证处主任后,面临着证源逐渐萎缩的现状。在困难面前他并没有低头,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公证服务领域。他进一步加大公证宣传力度,通过出动宣传车、分发公证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公证常识,公证处业务领域明显拓宽。他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政府职能,在得知市建设局因施工单位保证金的缴纳保管有困难时,积极与建设局协调沟通,并建立了由公证处负责的保证金资金监管制度,解除了建设局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市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多年来,全志国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在房屋拆迁、廉租房建设、财产清点等方面提供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2011年,全志国带领公证人员对迁安市三批廉租住房的房号确认卡的封存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同年9月28日,迁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向该处提出申请,全志国认真审查询问后受理了此项公证。他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在迁安市房产经营服务中心会议室对344个房号确认卡进行了封存。在全志国和公证人员近七八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下,344个房号确认卡全部密封完毕,社会各界未提出任何异议。
为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环境,全志国制订并落实了四项文明承诺。公开承诺办证程序,规定办证时限。他先后制订并实行了监督台、桌牌、公开收费标准制度,并制成板块标牌,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公开承诺上门服务。转变坐等办证观念,主动为群众提供公证上门服务。公开承诺减免公证费用。他详细制订了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的条款,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费等人员予以减免,为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公开承诺节假日值班制度。他制订了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每天均有工作人员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公证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