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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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 请擦亮双眼
招聘陷阱
必须警惕
求职

  本报记者 刘东昕

  随着各大学校陆续开学,即将大学毕业的学生们迎来了实习期,各种招聘会以及铺天盖地的招聘启事又要轮番上演,为广大学子走出校园提供平台。莘莘学子,初出茅庐,如何能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这就需要在招聘时留个心眼儿了。

  ■求职“先交费” 当心遇陷阱

  曾做过3年兼职代理的大学学生小李提起自己第一次找工作的被骗经历,有些无奈。大学毕业后,想要靠自己的能力在省会立足的小李在一家中介公司交了钱,委托中介给自己介绍工作。“我没想到,工作没找到,钱也没有退回来。”类似小李这样因找工作上当受骗的例子不在少数,不少大学生在课余时间或暑期打工,亦或是做兼职时常常遭遇求职陷阱。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不少所谓的“中介公司”打着为学生介绍工作的旗号骗钱。小李告诉记者,在为她“找工作”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次要求她交150元,她实际只交了100元,没有补交,后来就不了了之。没有找到工作,小李的100元钱也拿不回来了。

  ■信息难辨别 求职须谨慎

  据了解,现在很多学生都通过上网寻找工作,但网上信息繁杂,真假难辨,有些招聘网站是由大学生自行创办管理的。据某网站负责人徐某介绍,他们平均每天会收到60至120条兼职信息,根据经验和猜测,排除可能是虚假的信息,通过审核每天发布到网上的只有40条左右。有些信息写明是兼职,但打电话过去却说是中介,要先交一点手续费,少则10元。 

  “网站上保持每日更新的还有假兼职举报,但不可能完全识别所有虚假信息。”徐某无奈地说:“开设举报栏目是希望提醒人们注意,但还是会有人上当。”

  记者在徐某创办的网站上浏览举报信息时发现,举报人既没有留名,也没有讲明具体的被骗过程,有些只是简短的一句话。

  “网上提供的工作信息那么多,自己一定要擦亮眼睛,那些要交钱的就不要去,通常都是骗人的。”徐某说,他们只负责发布信息,求职者和单位自行联系,遇到投诉,他们一般不会报警。 

  ■多处留心眼 律师来支招

  针对大学生的兼职情况,相关专家表示,大学生利用假期时间接触社会,固然锻炼了自己的社会交往以及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但挣钱不应该是打工的唯一目的。目前,大学生假期打工的范围较窄,除了家教以外,大部分偏重于体力劳动。这些工作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学生的生活困难,但起到的锻炼与实践作用并不明显。专家建议,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老师、家长等各种途径,尽量寻找与自己专业有关的实习机会。

  如何能够在找到自己心仪工作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律师栾鸾。栾律师表示,面对花样百出的求职陷阱,大学毕业生首先应当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要急于求成,扎实做好每一项求职准备,比如做好简历、改进应聘形象、了解应聘公司和职位、学习面试技巧等等,同时,还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定位,对于不切合自身实际的高薪、高职位,不能盲目追求。其次,要做好自我保护措施。如果公司要求面试的地点比较偏僻或在私人住宅,而不是办公楼,则要提高警惕,尽量不要前往或不要孤身前往,以免遇到不测;如发现确实有人打着招聘的旗号涉嫌诈骗、抢劫、故意伤害等,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再次,对于利用试用期设陷阱的公司,应了解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用人单位违反了以上规定,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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