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委表彰“学习雷锋善行河北先进人物”
本报讯 (记者 郑伟 曹永学)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五十周年纪念日,为了树立榜样,推动“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在全省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3月4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64名同志“学习雷锋善行河北先进人物”荣誉称号。其中,来自政法系统的6名先进个人位列其中。
此次入选的政法系统6名先进个人分别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张珊珊(女)、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新浩城警务站主任冯志宏(女)、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交警四大队交通协管员李宪生、郑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李博亚、广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员冯刚杰、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臧术茂。
省文明委在表彰决定中指出,我省学习雷锋、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全省人民要向此次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像雷锋那样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敬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实际行动让互助、诚信、敬业、孝敬之风进一步吹遍燕赵大地。省文明委要求,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有关精神,大力推进学习雷锋、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