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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将实施,对于此前一直较受关注的城管暂扣鲜活物品问题,新条例有了明确规定,城管暂扣水果等物,当事人两天不来接受处理物品可登记拍卖,以冲抵罚款,多余部分将如数退还。
薛红伟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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