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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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 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问亚星)近日,廊坊市政府授予21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为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着力改善廊坊发展环境,去年,廊坊市在全市41个行政执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标兵”创建活动,通过各行政执法系统自评申报,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实地考核验收、法律知识测试、社会公示等程序,从41个行政执法系统中评选出21个一线行政执法单位,由廊坊市政府授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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