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西军
近年来,临西县人民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法治政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十八大”报告突出人民主体地位,从根本上阐明了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
法律是人民制定的,人民通过法律授予政府权力,并通过法律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只有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的意识,才能形成尊重法律就是尊重人民的观念,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
研究以往违法施政的个案,尽管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具体原因也千差万别,但是寻根究底,有一条是相同的,那就是都把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地方利益放在了人民根本利益之上,把自己的政治地位放在了人民主体地位之上,或明目张胆、或迂回隐蔽地越过了法律红线,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也从反面告诉我们,群众观念,群众利益支撑着依法行政理念,是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强化执政为民宗旨教育,奠定依法行政的政治、思想基础。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实现执政为民宗旨的基本途径。要做到执政为民,必须依法行政。为此,我们首先坚持行政权力授之于法的理念,对政府作出的决议、决策,出台的文件和政策、举措,都要经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审核,经过专业法律工作者的审阅和相关干部、群众的参与修改,从而保证了政府指挥、指导行为都置于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其次,执法行为坚决在政府法治机构、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全程监督下落实,严防在执法过程中滋生违法事件,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政府职能改革,为依法行政铺平道路。过去,我们习惯于管理行政、指令行政,往往以言代法,以政代法。只有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向服务行政、指导行政,向为大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方面转化,才能使政府职能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统一——统一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上,为依法行政铺平道路。首先是加强宗旨教育,摒弃“官本位”思想。把为人民服务由伦理性倡导变为每一位公务员的法定责任。二是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全部让给社会。比如我们仅行政审批事项就暂停和取消了50项,精简35.2%。三是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比如,我们每年都要办成惠及民生的十几件实事、好事,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生活环境、交通环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三项改革,使我们向服务型政府迈进了一大步,使政府职能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一致,相辅相成,依法行政也就顺理成章了。
加大监督力度,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依法行政是在旧的观念、旧的体制中逐渐生长起来的新生事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大变革,但使之成为各级政府、所有公务人员的自觉行动,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加大监督力度,就成为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我们采取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四管齐下”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自我监督,我们将法治办升格为科级政府办事机构,配备精干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发、负责审批事项清理、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执法证件的清理与年检、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与应诉等政府日常法治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形成了强有力的自我监督工作机制;群众监督,开通多种群众监督渠道,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团体、各级新闻媒体和经营、生产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的监督,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人大监督,坚持县乡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人大代表的提议、建议、批评,做到了件件有反馈、有举措、有结果。
问责及时到位,才能保证监督有效、法律有威。去年,全县先后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15起,其中涉及科级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5人,效能问责1人,清理注销吊销各类行政执法证件32个。同时,开展了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优秀公务员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监督、问责、表彰“三位一体”,在全县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了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度。近几年,全县社会稳定和谐,未出现一例越级集体访,行政复议案件无一被确认违法,县乡政府文件和政府行为无一例越法、违法。几年来,仅发生了一起个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依法行政水平有了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