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佳)衡水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后,为实现清理成果应用最大化,衡水市政府法治办公室于近日又印发了《关于尽快上报部分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工作。
衡水市法治办一手抓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后的遗留问题,巩固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一手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的新机制。在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继续执行;公布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分解到各实施单位对涉及本部门的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在新规范性文件或者替代条款公布实施之前,可暂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一年内未将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报市政府法治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将予以废止;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应立即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对执行通知之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向市政府法治办公室进行举报。同时,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群众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并为查阅规范性文件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