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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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仲裁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 (问亚星)近日,廊坊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市长聂瑞平出席成立会议并讲话。廊坊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廊坊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由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担任,委员由域内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有关人士担任。

  随着近年来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各项经贸活动日益活跃,需要依法仲裁的经济关系日益增多。仲裁是诉讼之外解决民事、商事争议必要而有效的途径,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廊坊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国务院法治办备案成立的,是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准司法机构。成立廊坊仲裁委员会,结束了廊坊市没有仲裁解决民商纠纷的历史,开创了解决民商纠纷的又一渠道。

  聂瑞平要求,仲裁委员会成立后要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运作,强化品牌意识,加强诚信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地仲裁民商纠纷,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关心、支持仲裁工作,为仲裁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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