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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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法院多举措加强少年审判工作

  本报讯 (曹玉会 李永良)鹿泉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新刑诉法精神,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在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着力感化与挽救失足少年,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推行圆桌式审判方式。法官与少年被告人面对面“交谈”,以宽松平和的寓教于审取代庄严的讯问方式,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心理。二是实行社会调查员制度。对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向司法局送达《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函》,委托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为适用非监禁刑罚及开展判后帮教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三是适当扩大非监禁刑罚的适用。在严格执行量刑规范化的同时,依法适当扩大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的适用。四是坚持判后回访跟踪帮教。主动与学校、社区及被告人家长取得联系,加强对缓刑少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联合当地社会力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和就业中存在的困难,使其尽快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五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到学校、社区以案说法、讲法授课、赠送法律书籍等方式,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观念和水平。前不久,该院少年综合审判庭还在鹿泉市青少年道德法治教育基地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并组织基地师生旁听,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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