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增强 吴银梁)邢台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有计划、有选择的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到案件的审理中,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他们针对案件的类型,邀请有相关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例如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就邀请具有医疗机构工作经验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弥补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承办法官积极配合陪审员在庭审前查阅案卷,对案件中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积极调动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易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杜绝了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