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兆扬
前不久,吴桥县陈某等13名农民工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终于打赢了讨要6万元工资的官司。
原来,2011年,这13名农民工受雇于一包工头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结果一年下来一分钱的工资也没拿到。无奈之下,他们找到县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县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多次调解,但包工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县法律援助中心得到消息后,主动为13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经过艰难的一审、二审后,法院最终判令被告限期支付拖欠13名农民工的工资62820元。
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赵红告诉记者,近两年来,沧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多项法律援助措施,将涉及农民工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免予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条件。法律援助把建筑工地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维权的重点领域,重点解决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推行点援制;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去年年初,沧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工作人员到佳苑领域、嘉和公司工地等农民工聚集的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20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5.69万元。
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外出打工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益受侵犯后更不知道怎样维权等现象,沧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坐等农民工上门求助,而是进工地,进农村,为农民工讲法律知识,教给他们如何维权,让法律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发展的保护神。
在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流动性大是农民工维权最突出的难题。对此,沧州市司法局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制度,通过与不同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转交法律援助申请、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开展协作,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张某,因请求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按照相关规定,张某应向北京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而张某因在家养伤,向本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申请,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接手后,立即将张某的申请转交给北京的法律援助机构,如此,不仅避免了张某本人来回奔波之苦,更让他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目前,沧州市已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多个城市实现了异地法律援助协作,避免了农民工在维权路上往返奔波。
据了解,自2012年至今,沧州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49件,其中,仅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就多达9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