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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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外调解
农民工拿回血汗钱

  当事人没有证据,案件无法立案,28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追索陷入困境。霸州市人民法院接手了这样一起棘手案件,通过诉外妥善调解,让28名农民工拿回了32000余元的劳动所得。

  霸州市蘑菇种植户杨某于2011年通过本村村民李某介绍,雇佣永清县王某等28名农民为其加工蘑菇包装袋,加工过程由李某负责组织,杨某将加工费给付李某后再由李某支付,至2012年10月,共产生加工费32000余元。后杨某与李某产生纠纷,二人相互推诿,拒绝向28名农民工支付加工费。经多次索要无果,王某、张某等十几人来到霸州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法官在接待过程中,了解到他们手中没有任何证据,无法立案,但考虑到如果简单地不予立案,农民的辛苦钱可能就化为泡影,而且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遂决定对此案进行诉外调解。

  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法官找到杨某和李某,对其做思想疏导工作,最后促使杨某同意先向28名农民工支付加工费,以后再与李某进行结算。至此,这起矛盾纠纷仅用一天时间便妥善解决。28名农民工于2013年1月9日这天拿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血汗钱。  邱无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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