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勇 栾旻
一名年过半百的男子先以虚假房产手续转让房子骗取他人股份,后又卖掉股份携款逃匿,耍尽手段,骗来骗去,最终把自己骗进了看守所。12月18日,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将这个合同诈骗36万元在逃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
2011年9月5日,井陉县梁某到井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高某合同诈骗其36万元。接报后,该大队立即立案侦查。
经查,高某,52岁,井陉县人,无固定职业,每天到处游逛,名曰考察项目做生意,欠下一屁股外债,无力偿还。后与石家庄市郊区一农村妇女熟识,即找人按照该妇女房产证的样式,伪造制作了一套虚假房产手续,开始实施诈骗活动。
2011年3月12日,高某用这套虚假房产手续在梁某家与梁某签订购房协议,谎称将属于自己的石家庄市西兆通镇西庄村一套房产以54万元价格转让给梁某,然后又撺掇梁某与他一起做生意,骗取梁某在石家庄某汽车维修公司30%的股份(折价54万元)。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亏损,2011年8月3日,高某又在梁某家同梁某签订协议:高某退出公司股份,得股金36万元。2011年8月20日,高某携带36万元现金,用于还债和挥霍,然后逃匿,失去联系。
根据侦查结果,今年12月10日检察机关对其批捕。12月13日,井陉警方将其上网追逃。经过深入摸排、秘密侦查,12月18日,终于在井陉县内将其成功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