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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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邱常玲:

  本院受理原告陈龙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三民初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王艳非:

  本院受理李华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马福凤:

  本院受理原告贾成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三民初字第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娥:

  本院受理原告刘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三民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王金:

  本院受理王秀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三民初字第6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催收公告

  邯郸市春利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丰业物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邯郸市春利商贸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日在我社借款捌拾万元,由邯郸市丰业物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合同号:峰义农信保借字2008第090号),已于2009年5月1日到期,截至2012年12月17日结欠本金柒拾万元,利息736505.98元,上述借款本息已逾期,请抓紧时间筹措资金归还我社,否则,我社将按借款合同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追收贷款。

  贷款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义井信用社

  遗失声明

  田立增不慎将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为130982198004010919,特此声明。

  赵石章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8799,特此声明。

  胡朋月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60983,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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