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文军 本报记者 陈兆扬
11月1日,青县公安局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侦查,辗转北京、天津、福建及河北廊坊等地,行程5000余公里,成功将一个持铁管、砍刀,抢走大量黄花梨、紫檀木料以及上百件黄花梨、紫檀小工艺品、价值190余万元的作案团伙打掉。12月7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深夜被劫
7月23日凌晨5时许,青县公安局接到流河镇吴某报案称,有数名蒙面人持铁管、砍刀闯入他家,将其打伤后,抢劫了家中的红木作坊。
接到报案后,青县刑警大队马厂刑警中队中队长王辉立即带民警赶到案发现场。民警们一边将受害人吴某送往医院救治,一边迅速了解案情。
据受害人吴某夫妇讲,当日凌晨3时,夫妇俩正在睡梦中,突然被狗的狂吠声惊醒。两人起床,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见五六个蒙面人手持铁管冲进屋子,其中两人抡起铁管将追到屋门口的狗打死,另外几人进屋后用铁管向吴某头部、胸部一通乱打。待将吴某打晕后,几人又用事先备好的胶带将吴某夫妇捆上,用棉被将两人蒙住。接着,就听到几人在不停地搬东西,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经清点,受害人吴某家中当晚至少被抢走黄花梨、紫檀木料300余公斤,黄花梨、紫檀小工艺品达上百件,涉案金额190余万元。
并案侦查
青县流河镇位于青县北部,与大城县南赵扶相连,仅流河镇境内就有100余家仿古家具生产企业及家庭式作坊,生产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加之与大城县连成一片,其规模已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仿古家具生产基地。案件发生后,在当地红木家具经营企业中引起了极大恐慌。
鉴于案情重大,青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副局长赵玉石任组长的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
专案组兵分四路:一路对村民和周边群众调查走访;一路调取案发地及犯罪分子可能逃跑路线的监控录像;一路针对犯罪分子作案时蒙面、用手势代替说话、伤人后用胶带绑受害人等特点,与周边沧县、大城警方联系,串并案寻找破案线索;另一路民警从销赃渠道入手,对当地以及周边天津、北京等地的红木销售市场展开调查。
由于案发时间在晚上,当天又有大雾,村里的人均称没有听到过任何动静,又由于吴某家住村庄东北角,属于村内监控死角,没能留下盗贼的任何痕迹,而调出的案发地周边40多个监控录像,也没能从中发现任何可疑之处。正在专案组一筹莫展时,负责串并案的民警传来消息:今年4月,大城县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几名手持铁管的蒙面男子深夜闯进受害人家中,先将家中的两位老人打伤,后用胶带将两人捆绑,抢走了价值70余万元的黄花梨木料。
针对这一情况,专案组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两起案件的发生地均为家庭式作坊,房屋较旧,位于村中偏僻位置,由此,断定犯罪嫌疑人中应有人对两家情况较为熟悉。据此,专案组立即围绕与两家有过接触的人员展开秘密摸排。
福建查赃
9月初,就在警方紧张调查时,负责控制销赃渠道的民警传来消息:在民警拿着被抢木料照片对北京一处红木家具销售市场调查时,有一名福建客商反映,曾有一批与被抢木料类似的木料流入福建莆田一带。
得知这一信息,民警立即赶赴福建,对当地多处市场的红木家具门市逐一走访。当走访到仙游市一处贵重木材市场时,民警在一家门市内发现了一块黄花梨木料,与吴某家被抢木料极为相似。民警拍下照片,传回青县让受害人吴某辨认,而吴某仅凭照片无法确定。由于其伤重仍在医院救治,无法前往福建辨认,民警只得暂时返回。
9月中旬,受害人吴某出院后,民警当即带其再次赶赴福建仙游。经吴某仔细辨认,最终确认这家门市内的木料正是吴某家中被抢之物。
吴某告诉民警,黄花梨的纹理具有独特性,每一块木料的纹理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吴某对家中被抢的这块黄花梨木料极为熟悉,平时视若珍宝,所以对辨认被抢木料特别有把握。
收网擒凶
在福建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对店主展开调查,发现店主并不具备作案时间。通过与店主直接接触,民警得知店里的这批木料是店主从当地一名方姓老板的手中买来的。民警随即对方某展开调查,得知方某7月曾到过青县,并且与大城县的李某有过接触。
民警迅速依法对方某进行传唤。经盘问,方某说出了今年7月,在天津从李某手中低价购买了300余公斤木料的情况。
案件至此有了重大突破。警方当即将大城县的李某锁定为重点嫌疑人。经查,李某,大城县人,离异,无业,居无定所。其以前曾贩卖过黄花梨木料,对木料经营及加工都非常熟悉。民警随之对李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最终将河间籍郭某、黑龙江籍薛某等人锁定。
11月1日凌晨,专案组快速出击收网,在大城及河间两地同时将郭某、薛某、李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次日,又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收入网中。
以抢作本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抢劫吴某家红木工艺品及木料共计190余万元的作案事实。同时,还交代了今年4月在大城县抢劫黄花梨木料70余万元的作案事实。
原来,郭某和薛某在河间留古寺镇共同经营了一家木材厂,由于经营不善,干了两个多月,就亏损了几万元,再也无钱买木材。为了能够继续经营,郭某就提出到大城、青县抢红木卖钱的想法。他们通过关系认识了李某,由李某提供作案目标,郭某、薛某负责组织人员。今年4月,他们在大城实施了第一次抢劫,销赃得赃款35万元。其后,他们继续经营木材厂,到了7月,郭某、薛某手头又开始紧张,于是,他们又在青县作案。这次作案后,他们先将赃物运到河间,两天后,由李某负责联系到福建的方某,他们一起来到天津静海交易,以21万元成交。随后,方某又以25万元的价格卖于仙游市的店主。至于那些成品小件,则被李某卖到了北京一家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