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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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明年全省覆盖

  本报讯 (焕欣)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日前下发意见,要求各地全面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2013年在全省实现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病种两个全覆盖目标。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的转换。

  意见提出,在乡镇、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推行以门诊补偿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补偿资金预算总额用于购买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门诊服务。门诊补偿总额预算要根据每一个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人口,上年度门诊人次、近三年次均门诊费用,以及门诊服务利用和费用增长等因素分别测算确定。

  意见明确,在新农合住院补偿中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住院补偿总额预付等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协商谈判,合理确定各病种定额付费标准,包括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参合患者自付标准。按病种收付费,原则上费用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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