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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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要求反贪侦查工作
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新要求

  本报12月12日讯 (孙继增 牛继芬)今天上午,省检察院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高检院《反贪侦查工作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指导意见》座谈会,旨在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适应刑诉法修改实施的新要求,加强对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研判与分析,进一步推动反贪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利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颖在座谈会上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周庆平主持座谈。

  陈晓颖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做好反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观念,规范执法。为抓好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全省检察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全面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好《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修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好立法原意,做到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用体现修改后刑诉法精神的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深刻认识加强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推进侦查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完善办案制度,细化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强化侦查监督,健全执法管理,不断提升反贪侦查办案工作的公信力。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侦监、公诉、纪检监察、案管等内设机构对侦查办案环节的监督制约。

  陈晓颖强调,要以贯彻实施刑事诉讼规则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反贪侦查工作的谋划部署。当前,全省检察机关要在做好工作总结的同时,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部署,以贯彻实施高检院反贪总局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意见》为抓手,认真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一是切实谋划好明年的全省反贪工作;二是突出办案重点,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力度;三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四是注意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

  周庆平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抓紧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扎实做好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抓好年底收尾工作,认真谋划明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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