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8时许,新河县公安局接报警称,该县城某建筑施工工地发生纠纷。该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在场的30余名人员情绪激动,言语相向,互不相让。看到这一情况,民警兵分两组,一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另一组对事情的起因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民警得知,因年关将近,在该工地工作5个多月的20余名宁夏籍务工人员欲返回原籍,在结算工资时,因记工方式不同,出现4万余元的差额,导致双方存在争议,发生纠纷。民警随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经过3个小时的工作,使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当日晚21时许,工程负责方在民警面前将26万人民币支付给了务工人员,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常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