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袁某提刀扬言砍死继母赵某,使得赵某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11月30日,大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1月16日,袁某因家庭琐事与其继母赵某发生纠纷,扬言打死赵某,并持柴刀追赶赵某。赵某被迫躲到邻居何某家。袁某在何某家门口辱骂赵某,致赵某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符合生前在诱发因素(如情绪激动、轻微外力等)的作用下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案发当日,袁某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袁某赔偿了被害方部分经济损失。
大城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因家庭纠纷追逐、谩骂赵某,应当预见可能会造成赵某病情急性发作而没有预见,致其死亡的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袁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了被害方部分经济损失,该法院根据袁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 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