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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任俊颖
“脸黑”是衡水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人民路中队指导员冯章魁留给所有人的深刻印象。他为人正直、勤奋、善良,正因为此,身边的领导、同事和群众送给他“黑包公”的称号。
11月23日,记者见到冯章魁时,他正在衡水市胜利路和中心街交叉口的商贸城南岗值勤。“你好,电动车是不允许在机动车车道上行驶的,以后请到便道上行驶。”冯章魁拦下了一位骑电动车的年轻小伙。商贸城南岗紧挨人民路小学,每天护送学生们过马路是冯章魁必做的事儿。
“每天护送着这些孩子安全地过马路,我的心里很踏实,只是愧对自己的孩子。越是刮风下雨的恶劣天气越要坚守岗位,每天接送孩子的都是我爱人。”冯章魁说。
2009年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家长们都等候在衡水市实验小学的门口。突然,狂风骤起,黑云滚滚而来,焦急的家长们将校门附近的路挤了个水泄不通。放学铃响起,几千名孩子涌出教室,这时,电闪雷鸣、疾风骤雨,人流、车流十分混乱。冯章魁和他的同事们一边指挥交通,一边帮助孩子们找到各自的家长。看着孩子们一个个被家长接走,冯章魁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
这时,他才想起来看看刚才响个不停的手机。看到妻子打来的20多个电话,他才意识到妻子因有事让他下午接儿子放学。他急忙赶到学校,门卫大声喊:“孩子们都走了!”这下把他急坏了,经过在学校附近四处寻找,终于在一家手机专卖店找到了全身被淋湿、瑟瑟发抖的儿子。妻子埋怨道:“别人家的孩子是孩子,自己家的儿子不是孩子吗?”
“雨中的交警让我的眼睛湿润了。”一位实验小学的家长在衡水贴吧上写下这样一句话,当晚跟帖的留言达500余次。冯章魁“火”了。
2008年4月,冯章魁脱下穿了16年的军装,转业到衡水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为增长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他总是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给自己充电。经过不懈的努力,他总结出了“43453工作法”,即把握“谈、检、帮、教”四个环节,采取“定人、定时、定位”三大措施,落实“堵、查、走访、抓获”四项原则,深化“记、看、查、纠、教育”五个步骤,搞好“宣传、警示教育、帮助”三项长期服务,有效地规范整治交通管理秩序。
在冯章魁的办公室里,证书和锦旗摆满了这个小小的房间。2009年他被衡水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在衡水市文明形象大使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文明服务示范标兵”;2011年被衡水市公安局评为“党育式民警”、全市优秀人民警察,被省委创先争优办公室评为“燕赵楷模”……
“不贪不占,不拿不卡,坦荡正直,秉公执法”是冯章魁的人生格言。有一次,一个中学同学找到他,说前几天开车不小心把别人的车撞了,被定为逃逸,要负全责。同学希望冯章魁帮忙把责任认定书上“逃逸”二字划掉,这样他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后扔下一个信封就走了。冯章魁打开信封一看,是2000元现金。第二天,他把同学找来,不但把钱退给了同学,还把同学教育了一番。
采访结束后,冯章魁的同事把记者拉到了一旁,希望记者劝劝冯章魁,让他赶紧去做痔疮手术。“从4月份到现在,冯章魁基本上没有休息,医生催了好几次让他去做手术,可他一直忙没去。”同事着急地说。
二大队大队长辛传林用“五多五少”来评价他的这位手下干将:“干得多,说得少;岗位多,怨言少;违章处理得多,被投诉得少;上班时间多,在家时间少;身体毛病多,休息得少。”冯章魁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