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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瑞杰
相知相伴三十年。回望过往的岁月,我与《河北法治报》可谓情同挚友,相伴至今。
我与《河北法治报》的交往源远流长。该报创办之初,我就被聘为特约记者,结合本职工作,为《河北法治报》写了许多新闻稿。1992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成为衡量改革开放是非成败的评判标准。时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宗欣同志围绕“三个有利于”,深入到国企中进行了深层次的调研,回来后他主持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促进和保护改革开放的意见,特别是针对经济贸易活动中罪与非罪的问题划出了明确的界限。当时我在省检察院任办公室副主任,会同河北法治报社记者刘树奇迅即写出新闻稿件,鉴于这篇稿件内容具有的“前卫性”,遂呈报到省委审定。省委主要领导对省检察院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的积极作为高度重视,当即决定提交省委常委会审定,省委常委会议一致通过见诸媒体。这篇报道先后被多家媒体刊发、转载,《检察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河北检察机关的这一举动,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的首肯。
时光转到2002年10月,经省委政法委批准同意,省检察院党组决定与河北法治报社合办一张旨在反映检察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检察新闻周刊,当时取名为《法镜周刊》(即现在的《检察周刊》)。我当时担任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处处长,受省检察院党组的委托,代表省检察院负责这张新闻周刊的日常业务指导工作。在那之后的近十年时间里,我俨然成为了编辑部的一员,与大家一起研究检察新闻、交流办报体会、探讨检察文化建设……时间老人见证了我们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与共同进步。
今天的《河北法治报》,作为我省唯一公开发行的法治类报纸,立足政法,面向社会,以“宣传全省政法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打造法治主流媒体”为办报宗旨,努力践行“传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观念”的办报理念,与全省政法机关以及行政执法部门都建立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颇为广泛的读者群,尤其得到全省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喜爱。《河北法治报》早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展示我省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我为此深感欣慰。
今天的《河北法治报》,充分发挥法治类报纸的优势,以权威的法治新闻、有力的维权报道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贴近百姓,倾情民生,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受到各个阶层读者的广泛关注,在全国法治类报纸综合质量评比中名列前茅。我为此感到自豪。
同贺我们的《河北法治报》三十华诞。
祝福我们的《河北法治报》再攀新高。
(作者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