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文利 郑伟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于8月21日获批成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围绕着如何践行“能动司法”的要求,承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刚刚组建不久的曹妃甸区法院审时度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乘势而上助添了新的羽翼和活力。前不久,记者走进这片热土,通过采访亲身感受了法官们的热情和执着。
“思想力决定行动力”,这是记者在曹妃甸区法院采访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该院党组书记李建翔对记者说,前不久召开的曹妃甸区第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构建发展新格局,打造全省第一经济增长极的长远战略目标。曹妃甸区法院围绕新战略和新格局出台了《为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统一干警思想,更新司法理念,全面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确保曹妃甸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他们在工作中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危害港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严惩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的犯罪行为。同时,严厉打击经济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近几个月来,他们依法严惩严判了几个盗窃海砂的犯罪团伙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恶势力团伙,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和谐的投资环境。
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审理好各类买卖、借款、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发挥法律规范和调节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确保各类主体在诉讼活动中的平等地位,他们始终注重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用工、劳资社保、用地用水、相邻排污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案件,加大审理力度。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转。
在工作中,曹妃甸区法院一班人敏锐意识到,要想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就必须规范司法审查。他们积极发挥好司法审查职能,加大对行政不作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力度,通过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与此同时,在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注重调解技巧,进一步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加大商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诉讼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将司法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各个环节,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努力使众多复杂疑难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纷争。
今年1月10日下午5时40分许,曹妃甸某公司雇佣的司机于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曹妃甸某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横过道路的丁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丁某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于某和丁某对该事故负同等责任,丁某的亲属随后一纸诉状将于某及相关单位告上法庭。该院民一庭承办此案后,法官们认真走访案件当事人,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对此案进行了全面了解。在起诉、送达、鉴定、开庭、调解、判决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们的数日努力,该案及时出判,由被告方依法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2万余元并及时履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