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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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司法局
建立矛盾纠纷“四预防”机制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宏柳)为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香河县司法局主动作为,超前思考,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四预防”机制,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一是信息预防。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和信息员网络化排查的作用,深入村居、企业、家庭等,摸排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掌握基层动态。二是普法预防。大力开展“法治八建”工程,积极组织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家庭等系列“法律八进”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三是热线预防。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快捷、便利的优势,解答法律咨询,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四是回访预防。对于调解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巩固排查调处成果,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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